摘要:国庆临近,为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安全监管,强化日常管理,筑牢社区矫正安全屏障,预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确保辖区国庆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鸠江区检察院刑事执行部门联合鸠江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于近日分别在沈巷司法所、湾里司法所...
国庆临近,为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安全监管,强化日常管理,筑牢社区矫正安全屏障,预防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确保辖区国庆期间的社会和谐稳定,鸠江区检察院刑事执行部门联合鸠江区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于近日分别在沈巷司法所、湾里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
▲在沈巷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
▲在湾里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
教育会开始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全体矫正对象进行点名签到核验。教育会上,特邀执业律师结合自己的办案经历,根据真实案例,以案释法,分别从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处罚等多个方面做了深入细致的阐述,特别告诫所有矫正对象,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区司法局和区检察院要求,国庆将至,社区矫正对象要约束自身行为,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监管规定,严格遵守外出请销假、每日微信群报平安制度,每天按要求在“心岸”、“在矫通”APP上完成签到,每位社区矫正对象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随时联系上,要积极配合新冠疫情防疫工作,按时完成核酸采样,出门戴口罩,不去或少去人员密集的场所。
此次集中教育,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守法意识,大家表示一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按要求完成报平安、签到等日常监管,自觉服从并配合新冠疫情防疫管理工作。本次集中教育为防范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打上了“预防针”,为保障国庆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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